持续对信炜追责,敦泰表示:又一件关联官司胜诉
在指纹识别芯片领域,敦泰科技与深圳市信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信炜”)及其总经理莫良华(原敦泰科技研发副总)之间的纠纷可谓是人尽皆知。双方的官司陆陆续续已打了两年之久,前段时间还传出双方官司已了的传言,但敦泰在今年年初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否认了这一传言,并强调:敦泰保留一切追责权利,围绕莫良华、信炜侵权引起的相关纠纷尚有近40起官司正在进行中。
笔者获悉:近日,前述相关纠纷中的敦泰前研发人员邓某某竞业限制案,敦泰又赢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判定邓某某违反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应向敦泰支付违约金及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以及东方通立公司应与邓某某负连带责任。
据悉,敦泰与莫良华及信炜等关联公司之间的案件围绕竞业限制、专利权属和侵犯商业秘密三个方面展开。
在竞业限制案件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终审判决莫良华、覃某均违反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并应分别与信炜科技等公司连带支付违约金给敦泰。
关于专利权权属纠纷案,敦泰于2016年7月正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核了敦泰所提交的相关证据后已完成立案审判,并对敦泰提出涉案的18项核心专利判决归属敦泰所有。
据悉在深圳市中院判决18项核心专利归属敦泰所有后,信炜及其关联公司快速将另外近百项专利“抛弃”撤销,致使敦泰无法通过职务发明的途径将上述专利拿回,也导致敦泰无法针对上述技术申请专利保护。对此,敦泰在采访中曾表示,撤销放弃的近百项原本属于敦泰的专利,敦泰是要向信炜及其关联公司追责的,甚至在敦泰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信炜及其关联公司是没有权利基于这些专利生产产品的,后续必须要求信炜及其关联公司赔偿。
关于商业秘密案:敦泰认为按压式指纹识别技术是其历时3年研发,并经严格保密措施保护的,而莫良华利用曾担任敦泰副总及研发部负责人职位之便与相关人员获得了相关技术并经进一步研发,再由信炜向客户进行产品推广,敦泰认为被告信炜侵犯了其商业秘密。此案目前仍在审理过程中。
莫良华及信炜有没有侵害敦泰的商业秘密?敦泰曾在采访中表示:业内人士凭基本事实都能分析及判断出莫良华及信炜是否侵害敦泰的商业秘密。相关情况:信炜的股东(磨石公司)在2015年2月成立,3月份莫良华从敦泰离职,6月份信炜成立,并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就申请了100多项专利,发表了指纹产品。但由于莫良华在敦泰任职期间即利用研发负责人的职务之便采用了多种手段掩盖事实,导致此案的搜证难度极大,加上商业秘密类案件的复杂性,均为案件的正确裁决增加了难度,导致商业秘密案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时未能正确地还原事实真相。目前,双方的商业秘密官司二审尚在进行。
至此,敦泰与莫良华及其相关公司及个人的诉讼,包括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侵犯商业秘密及专利权属之争,均仍在进行中,并没有结束也没有和解。
笔者认为:敦泰与信炜莫良华的案件,对芯片行业的用人规范、行业风气、企业和员工的信任机制、知识产权保护等都有着重要影响意义,笔者也将持续关注敦泰和莫良华及信炜的纠纷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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