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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灯具认证、标准、检测及广东LED照明标杆体系(详细)

  五、普通照明用LED模块 安全要求

  一) 标准范围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在恒定电压、恒定电流或恒定功率下工作的不带整体式控制装置的LED模块;

     —采用250V以下直流或1 000 V以下50 Hz或60 Hz交流电源的自镇流LED模块。

  二)定义

  1. LED模块 LED module

  一种组合式照明光源装置。除一个或多个发光二极管(LEDs)外,还可进一步包括其他元件,例如光学、机械、电气和电子元件,但不包括控制装置。

  五。普通照明用LED模块 安全要求

  2.内装式LED模块:可替换的LED模块,需安装在灯具、外壳等装置内部来进行特殊的保护措施。

  3.整体式LED模块:一般设计成灯具的一个不可替换的部件的LED模块。

  4.独立式LED模块:可独立于灯具等外部分开安装或放置的LED模块。根据其分类和标志,必需具有所有涉及安全的保护措施。

  5.自镇流LED模块:设计为直接连接到供电电源的LED模块。

  1.一般要求: 其设计和结构使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对使用者或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2.试验说明 :

  1)本标准所述试验均为型式试验。

  2)各项试验均应在10℃~30℃的环境温度下进行,但另有规定时除外。

   五。普通照明用LED模块 安全要求

  3) 如果一个模块的光输出已发生易察觉的变化 (50%),则该模块不应用于做进一步的试验。

  4)对于给在SELV下工作的LED模块供电的独立式电子控制装置,还应符合GB 19510.14-2009 附录I中的要求。

  五、普通照明用LED模块

  安全要求

  三) 标志

  1)标在内装式或独立式模块上的强制性标志:来源标志;额定输入电源 ;标称功率;tc值。

  2)其它强制性标志可标在说明书上。

  五。普通照明用LED模块

  安全要求

  3)整体式模块上不要求有标志,但7.1的a)~g)的内容应在制造商的技术文件中给出。

  4)符合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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