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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再问乐视网:与贾跃亭是否存在合署办公问题

2018-05-26 09:49
来源: IT之家

5月25日晚间,深交所向乐视网发布问询函称,5月23日,乐视网公司披露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跟踪报告》,显示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贾跃亭违反同业竞争承诺等情形。

深交所在问询函中称,要求乐视网公司说明以下情况:乐视网未及时披露、履行程序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包括关联方、交易发生时间、交易内容、交易金额,说明未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原因,及乐视网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在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乐视网披露, 乐视网是否与贾跃亭及其关联方存在同业竞争、合署办公和人员公用的问题,是否存在代付工资、房租等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以及乐视网公司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任职情况。

深交所称,要求乐视网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公司 是否是否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做到机构独立、人员独立、业务独立,特别是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全面分开。 深交所还要求乐视网核实控股股东贾跃亭核实是否存在违反《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根据公告,乐视网需要在6月1日前做出回复。

附:关于对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213号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月23日,你公司披露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跟踪报告》,显示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贾跃亭违反同业竞争承诺等情形。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说明以下情况:

1.你公司未及时披露、履行程序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包括关联方、交易发生时间、交易内容、交易金额,说明未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原因,及你公司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2.你公司及子公司是否与贾跃亭及其关联方存在同业竞争、合署办公及人员共用的问题,是否存在代付工资、房租等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如存在,说明上述情形产生的原因、具体经过、截止目前的情况,你公司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3.你公司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任职情况,包括任职单位、所任职务、任职期限,是否违反《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第2.1.3条。如是,请说明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4.请结合上述问题,说明你公司是否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做到机构独立、人员独立、业务独立,特别是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全面分开。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并对业务独立情况做详细说明;如否,请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规范,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间表。

5.请你公司控股股东贾跃亭核实是否存在违反《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如存在,请说明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时间表。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持续督导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并在6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18年5月25日

声明: 本文由入驻维科号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OFweek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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