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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福建晋华为何被美禁售

2018-11-16 11:12
来源: 虎嗅网

这一禁售事件,同时惊动了中国商务部及外交部,在当天的部门新闻发布会上,同时针对此事做了回应:

中国商务部及外交部 回应

台湾当局在随后也针对此事进行表态,2018年11月5日,台湾《数位时代》报道:“经济部长”沈荣津在接受采访时公开谈论“联电遭罚这是给台湾科技业提醒,未来产业一定要注意。”此言一出引来了岛内从业人员一致诘问,政府官员这种“未审先判”的政治做派,根本就是不顾岛内高科技企业的经济权益,为了自身政治利益而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同为台湾半导体行业领先企业的硅品精密创始人林文伯就直言:“政府应出面保护台湾企业,并要求美国政府提出确切证据。现在这样搞,政府没有声音,还指责(联电)是不对的。”毕竟行业人员看事情会理性得多,何况联电是除了台积电之外,台湾最重要的半导体公司,可是现在被美国欺负,却看不到政府有任何对策,在台湾当局眼中,台湾好像只有一个台积电而没有其他半导体公司一样。

针对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的禁售令,福建晋华怎么接招呢?这个已经投资了370亿人民币的项目,得到国家及地方各种绿灯支持,资金支持的项目,会如何收场呢?我们不得而知。

近日,网上流传着一份由网友整理出来的福建晋华的采购清单,这些清单都是来自于福建晋华项目开始以来的招投标文件,清单中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截止到10月30日,福建晋华已从美国、日本、英国、新加坡、瑞士、法国、德国、大陆及台湾地区等采购了硅片分类机、精密刻蚀镀膜机、蚀刻工艺机台、晶圆边缘检测机等关键设备。


福建晋华采购清单之一

而基本的事实是:半导体行业的软件、装备基本上被日美垄断,全球最大的10个半导体设备公司,美国5个,日本4个,欧洲1个。而市场占有率基本上就是日美企业。福建晋华所必须各类半导体芯片必须的生产设备,目前全球最大的半导体设备出口方是韩国,其次是台湾。而最核心的光刻机等产品则出产自欧洲。极少数美国较先进的领域大概率也可以在其他国家找到替代方案。——前提是其他设备出口国,尤其是出口公司,不会受到美国政府施加压力的影响,继续选择继续出口相应设备给福建晋华。

半导体装备简要信息表

美国对中国半导体行业的打压,由来已久。只不过今年在“中美贸易战”的背景下,让这些被打压的企业更多的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下。

这种动辄祭出“国家安全”这个“莫须有”罪名,通过司法、行政手段,在贸易过程中施行强制措施,来阻止企业的发展和突破,是美国最擅长的手法。就在美国商务部宣布禁售令当日,美国三大半导体设备商Applied Materials、Lam Research、Axcelis迅速将驻晋华的人员全数撤出;联电称接到台湾地区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的“国贸局函令”,决定暂停为晋华开发DRAM技术,直到禁令解除。——和对中兴的禁令如出一辙,美国企业率先站出来支持国家行政命令,即便这些人在中国赚的盆满钵满,依旧不会有所好感。而同时华夏子孙的台湾同胞,则一如既往的动用行政权力,在后面摇旗呐喊甚至不惜亲自动手捅刀子,迫使企业或者是合作伙伴选边站甚至暂停合作。

和行政命令一道的,破坏力更强更大更有打击面的,就是专利诉讼了。

在专利方面,中国无疑是弱者,生产在资本的推动下,可以购买足够先进的设备和搭建足够规格的厂房,技术甚至可以通过仿制来获得。——但是被认可并授权的发明专利,则是中国企业无法逾越的障碍。在2010年前,全球主要的三大存储器企业已经完成了相关专利的布局,2010年之后,大多数企业在竞争中宣布破产,有足够多专利及价值的则被收购,各家企业相互进行专利交叉授权,构造了足够高的专利技术门槛,让所有进入者知难而退。

存储器行业三巨头专利申请表

中国集成电路知识产权联盟发布的《集成电路专利态势报告》显示,在DRAM领域,全球公开的专利申请达14万余件,日本、美国、韩国申请量位居全球前列,占比达76%,中国的DRAM产业技术基础薄弱,相关专利申请量很少,占比仅为4%。

而美光(包括通过收购的公司)在全球申请了近4万件专利,而且在美国、日本、韩国、中国及欧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相当数量的布局。相比之下,福建晋华作为大陆新晋厂商,在其拥有的60多件专利中,一大部分是与中国台湾企业联电共同申请的专利,一部分是受让于联电的专利。在这种情况下,专利战一旦开打,双方手中的专利储备情况也会影响后续的谈判走向,在这方面福建晋华并没有优势。

存储器行业三巨头的专利类型分布图

(其中G11C:静态存储器、H01L:半导体存储器件、G06F:电数字数据处理、H03K:脉冲技术)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检索,以及CNABS(中国专利文献数据库)和DWPI(德温特世界专利索引数据库)提供的数据。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4日,三巨头三星、海力士和美光在存储器领域的专利申请数量分别为14868件、13977件和9749件。三家公司的专利申请均集中在静态存储器、半导体存储器件、电数字数据处理和脉冲技术这几个技术领域中,尤其是涉及存储器具体设计的静态存储器、包括了器件结构及制备方法的半导体存储器件这两个领域的专利申请占据了三家公司专利申请的绝大部分。

理论上说,三家公司均已掌握了存储器领域的大量核心技术,任何企业或国家想要进入该行业,是无法绕开他们已经确立起来的专利壁垒,也就是说这个行业的新进入者除了跟随,实际上是不存在弯道超车一说,否则只要你进入市场,必须马上就随着专利诉讼而来,想躲也躲不掉的,专利战的阴影会无时无刻的存在于企业的发展途中,除非放弃自主产权。但是对于现阶段的国家战略来说,放弃自主产权几乎是不可能的,能拿到专利授权是最好,哪怕支付一定的专利费。

有分析称,美光所面临的问题是:一方面是庞大的中国市场,而另一方面是上十亿美元的罚金和禁售令,这促使美光不得不借美国政府之手做出报复,或说是对冲损失。

而美光在美国对福建晋华发起诉讼这件事,也给了美国政府在“美国优先”的政策下,又多一个打压中国高科技产业的机会,精明的美国人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他们会抓住并利用好这个机会,来达到他们的目的。

实质上美国很早就对中国扶持高科技产业——尤其是半导体行业的政策行为抱有强烈警惕及防范,尤其是在特朗普政府上台后,美国无所不用其极,运用包括额外关税在内的各种手段对中国施压。

同时,美国对现行出口管制法规进行了全面的审查,且将与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的改革同步进行,针对出口管制及外国投资两者的审查,但凡只要有涉及到美国政府对“国家安全”有影响的行为——哪怕这个行为是美国政府主观上判断得出的结论,美国都会实施积极的打压政策,尤其是针对来自中国的企业和资金。其目的是通过建立一个符合“美国优先”政策的新型管制机制,来应对新兴国家的科技发展带来的挑战,并通过政府命令,无限的提高专利技术的转让门槛(也就是收购准入门槛来阻止标的企业被收购)。以防止美国失去在高科技领域——尤其是半导体行业的领导力。

此次美国通过司法部门、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贸易办公室多部门立体的诉讼令、禁售令来实施制裁,其目标是尚未正式投入生产的DRAM行业的中国企业,其目的昭然若揭,意在遏制中国存储芯片产业,并保证美国的行业领导力。

因此,美光与福建晋华及其技术合作方联电的技术纠纷的核心,就是世界最大的存储半导体进口国积极开发DRAM产品的决心与相关技术保有国试图确保技术领先优势的竞争——一个试图权力研发和生产自己国家的产品,一个试图维护自己国家的技术优势及领先地位。

至于美国政府给出“威胁国家安全”的理由,基本上是万变不离其宗的老把式了,这很符合美国政府的一贯做法,无论是正常的商业收购,或者是正常的贸易往来,只要美国政府觉得他有可能损害美国的利益(包括公司利益),那该行为就是企业所在国家以间谍活动为由来获取美国的核心技术或者利益,从而对他国公司采取诸如禁售等行动,这样的目的,无外乎就是保护美国企业知识产权,以帮助美国企业获取商业利益——这一点在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的公告里面,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至于福建晋华和联电是否真有商业间谍行为,在没有更加详实确凿的证据公布前,谁也无法做出判断。

实际上美光的第一次对联电发起诉讼是在2016年8月了,当时只是起诉了联电及其员工,并不包括福建晋华。第二次是2017年12月,这一次主要针对的还是联电 员工,当中也说道了联电对福建晋华的技术转移。第三次也就是2018年9月的诉讼,才将福建晋华、联电及三个联电的个人员工一起诉讼。

明眼人都应该看得出来,在美国司法体系下如果真正有站得住脚的证据,不可能会因为一个相似的案件连续进行三次的诉讼,前后跨度达到了两年半,甚至后期会更长,长到拖垮福建晋华及联电。

那么是不是可以猜测,美光并没有实质性提供足以告倒联电及福建晋华的证据,足以让法院对联电及福建晋华做出判决的证据。只是一味的拖时间,最后不惜假借美国政府之手,来对相关企业及企业所在国家(地区)施加压力。甚至美光可以更流氓的说:证据?证据是没有的,但是诉讼是一定要的。

另一方面,美光在全球DRAM、NAND芯片市场的占有率分别达到23%、12%,由于美光产品在华被禁售,相关芯片涨价已不可避免,如若只是说市场,那真没啥好说的,中国这个市场本身就足够大了,即便在被美禁售,如果真的能自主产权到量产,即便是工艺、性能稍有落后,也不会妨碍福建晋华的销售。

半导体行业的发展,背后都有政策的影子,正如这一次国内存储芯片厂商的崛起。无论是美国、韩国、日本到后期的台湾地区,半导体行业的兴起,都是政策行为的作用,这方面的叙述在后续文章会专门讨论。

禁售令实施以来的这段时间,福建晋华方面除了发布一则声明之外,并没有过多透露其他信息,联电方面因为其主体公司在美国上市,会受到美国政策及资本市场的影响,这对与福建晋华后期的合作有一定影响,但是联电既然选择了从一开始就帮助福建晋华起诉美光,应该就做好了应对可能出现政策风险的防范措施,在晶圆代工主营业务不断萎缩的今天,实际上牛电再次崛起的机会已经很小了,由于其自身有一定的技术积淀,用技术换取市场或者资金,对于联电来说不一定是件坏事。

根据美方的计算基础,认为DRAM存储技术的开发费用介于5亿~87.5亿美元之间,而罚款是开发费用最高三倍所得出来的金额,采最大值做估算,那么福建晋华可能的罚款会超过200亿美元,这基本上是不可能接受的。有意思的是,在11月2日出面指控福建晋华、联电涉嫌不法的美国司法部长杰夫·塞辛斯(Jeff Sessions),在11月7日的美国中期选举过后,因为在“通俄门”的调查中自请回避,已在美国政府的要求下“被辞职”。

在国际形势的大背景下,我们不妄议猜测可能的结果,只是希望福建晋华有一定的信心走出去,不负所托,搭建属于自己的国家重器。

文|月落乌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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