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沃泰赴科创板募资16.6亿元:华为减产致毛利下降 搭上苹果能否“花开”?
《科创板日报》(上海,记者吴凡)讯 近日,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菲沃泰”)科创板IPO获得受理,公司拟发行不超过3.35亿股,募资16.64亿元。
菲沃泰主要从事高性能、多功能纳米薄膜的研发和制备,同时也可为客户提供基于纳米薄膜的定制化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为手机、耳机、电子阅读器、可穿戴电子设备、无人机等电子消费品,其产品即为电子消费品整机及零部件提供基于纳米薄膜的防水、防油、防腐蚀、防硫、耐盐雾等解决方案。
数据显示,2018年、2019年、2020年以及2021年1至3月,菲沃泰实现营收分别为:6991.02万元、1.43亿元、2.4亿元和6131.33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494.71万元、3168.57万元、5555万元和530.54万元。其中华为和小米的合计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5.41%、61.09%、72.99%和64.60%。
但2020年第三季度起受华为手机减产影响,今年1至3月,公司设备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毛利率也出现了下滑。那么公司后续将如何弥补华为减产带来的影响,10月8日,《科创板日报》记者向公司发送了采访函,截至发稿前未获回复。
核心客户华为手机减产
招股书显示,菲沃泰主要产品包括单层阻液纳米薄膜、双层防液防气纳米薄膜以及多层耐腐蚀纳米薄膜,其中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单层阻液纳米薄膜、双层防液防气纳米薄膜的销售,前述两项业务产生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在94%以上。
其中,单层阻液纳米薄膜具有疏水、疏油等效果,通常适用于手机、耳机等整机表面。2018年、2019年、2020年以及2021年1至3月,公司来自单层阻液纳米薄膜贡献的收入分别为:3362.26万元、8277.58万元、1.79亿元和4309.32万元,占各期总营收的比重分别为:48.52%、58.30%、75.41%和70.66%。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实际上,菲沃泰单层阻液纳米薄膜业务的核心收入来自于手机整机板块。报告期内,公司来自该应用领域的营收占比分别为:48.35%、56.13%、71.98%以及65.07%。
结合招股书披露的前五大客户情况看,报告期内,智能手机品牌商华为、小米以及vivo稳居公司前五大客户位置,其中2018年至2020年,华为均为菲沃泰第一大客户,菲沃泰向华为销售单层阻液纳米薄膜和双层阻液纳米薄膜,销售金额占各期营收比重分别为:45.86%、49.01%、40.88%,且销售金额均超过了前述各期公司向小米、vivo销售金额的总和。
但在2020年,菲沃泰向华为销售的金额占比较上年同期大幅降低。《科创板日报》记者了解到,这并非公司主动降低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比重,而是因为自2020年第三季度起,受华为手机减产影响,公司对华为的销售收入逐渐下降。
重要客户的减产,带给菲沃泰的影响很快体现在财务数据端。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75.54%、79.16%、77.83%和72.95%。对于今年1至3月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公司解释称,主要是受华为减产的影响,设备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单位产品应分摊的固定成本有所上生,因此毛利率有所下降。
那么公司是否寻找到新的客户,以弥补华为减产带来的订单缺失。《科创板日报》记者为此按照公司要求发送了采访函,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
不过招股书中也透露出公司对新客户的选择。公司称,2020年,其通过了亚马逊的供应商验证并展开了与亚马逊的深度合作,同年公司通过苹果公司多项供应商技术验证。今年6月公司开始通过苹果的EMS厂商立讯精密为苹果耳机类产品制备的纳米薄膜产品量产;今年8月开始通过立讯精密为苹果配件类产品制备的纳米薄膜产品量产。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公司为配合与苹果公司合作项目的需求,投入较多人力资源,受疫情影响相关项目有所推迟,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形成收入。
与英国P2I公司深陷专利纠纷
招股书中还披露了多起涉诉事项,其中公司与英国P2I公司存在两起知识产权诉讼。
一起为围绕P2I作为专利权人的ZL98807945.3号专利发明权,P2I公司请求赔偿金额为789.42万元。2021年6月30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P2I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后者于2021年8月18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前述判决,该案尚在进行中。
菲沃泰称,上述争议专利不涉及公司的核心技术且其专利有效期已届满,即使其败诉仍可继续使用相关的技术方案与工艺,因此此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IPO进程造成影响。
另一起则是针对P2I作为专利权人的ZL200580013040.9号专利发明权,其请求赔偿费金额为1002.78万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争议专利的权利要求全部无效,P2I公司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被告、菲沃泰深圳分公司为第三人于2019年9月20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无效决定,并判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菲沃泰称,鉴于上述争议专利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在该无效决定没有被生效的行政判决予以撤销的情况下,P2I公司将无法对公司主张专利侵权。
不过为了应对上述专利纠纷,菲沃泰也是斥巨资应诉。招股书显示,2019年和2020年,公司的法律咨询费分别为717.49万元和500.26万元,占各期收入的比例分别:17.18%和9.08%。
菲沃泰称,其2019年法律咨询服务费的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聘请境外律师就P2I公司在境外的相关发明专利提起专利无效的请求、聘请境内律师就与P2I公司的境内专利纠纷进行诉讼和为筹划境外上市聘请法律中介提供咨询建议。
来源:《科创板日报》记者 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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