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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下起诉薄膜电容龙头:索赔3500万元

11月16日,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拉电子”)发布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显示,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 03 民初 5020 号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文件,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认为法拉电子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C36干式直流滤波电容器”,侵害了其专利权,要求法拉电子赔偿3500万元、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并要求法拉电子承担原告维权的合理支出人民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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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法拉电子公告)

公告显示,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原告为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松下”),被告一为法拉电子,被告二为深港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松下称其在中国拥有第 200380101061.7 号发明专利的专利权,认为被告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C36 干式直流滤波电容器”,侵害了其专利权。

松下诉讼请求包括:

1、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200380101061.7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

2、判令被告二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200380101061.7号发明专利的行为,包括停止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

3、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500万元;

4、判令被告一承担原告维权的合理支出人民币50万元。

法拉电子表示,本次诉讼案件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已聘请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应诉,公司和律师团队认为涉诉产品不侵犯涉案专利,公司将积极寻求合理的应对方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据了解,法拉电子是一家专业从事薄膜电容器和薄膜电容器用金属化膜制造与研发的上市公司。公司通过了ISO/TS22163、IATF16949、ISO9001、ISO14001、ISO45001等标准认证,拥有实力雄厚的研发中心和经验丰富的技术服务团队,年产45亿只薄膜电容器及4500吨金属化膜。公司以技术、质量和服务等竞争优势获得了客户的认可,为各类整机客户如照明、通讯、家电、工业控制、新能源汽车等提供薄膜电容器"一站式"解决方案。

根据法拉电子披露的三季报显示,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0.2亿,同比增长51.2%;实现归母净利润5.5亿,同比增长50.1%;每股收益为2.45元。

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大幅上升,经营性现金流大幅上升。具体来看,公司2021三季度营业成本11.6亿,同比增长55.2%,高于营业收入51.2%的增速,导致毛利率下降1.5%。期间费用率为10.5%,较去年下降1.5%。经营性现金流大幅上升145.7%至5.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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