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长电科技获赔8000多万人民币
1月10日消息,长电科技发布了涉及诉讼进展的相关公告,该公告披露了A股封测龙头企业长电科技与矿机芯片厂商芯动科技长达两年的纠纷案件最新进展,目前该案件正处于一审判决阶段。
(图源长电科技)
案件详情如下:
案件1: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电科技”)作为被告,涉案金额为25,000,000美元及诉讼费用。
芯动技术公司就其与长电科技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收悉《应诉通知书》。
芯动公司诉称:芯动公司与长电科技在2018年3月签订《委托芯片封装设计及加工合同》,长电科技向其提供芯片封装服务,由于封装质量不合格,造成芯片不能正常工作,给其造成来料成本损失达14,151,390美元,被公司暂扣的芯片及库存晶圆损失达12,864,130美元,损失共计25,000,000美元。芯动公司据此请求判决公司向其赔偿因封装芯片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25,00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174,565,000元)及诉讼费用。
目前,该案件经开庭审理后,做出判决如下:驳回芯动技术公司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984,993元,由芯动技术公司负担。
案件2:长电科技作为原告,涉案金额为13,254,429.65美元加工费和逾期付款利息及诉讼费用。
长电科技就与芯动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武汉芯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苏州芯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三”)、亨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四”)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并于2021年1月7日收悉《案件受理通知》。
2017年开始,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作为定作人,委托长电科技作为承揽人提供芯片封装加工服务,由被告一与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被告二、被告三通过邮件方式下订单或工单,公司按被告要求完成封装加工、发货以及将相应发票开具给被告一或被告四;截至起诉之日,尚有已开票未支付款项13,254,429.65美元。公司据此请求判决上述四个被告向长电科技支付加工费13,254,429.65美元和逾期付款利息及诉讼费用。
目前,该案件经开庭审理后,法院判决芯动技术公司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加工费共计13,254,429.65美元和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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