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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LED产业观察(10月)

  二、解读:LED照明行业标准在日本的一些问题

  日本政府和业内各界都在积极推动LED照明的普及。目前日本的LED照明还不是PSE的适用对象,主要以企业自主认证来确认安全性。日本经济产业省正在考虑将LED照明纳入PSE的适用对象。

  在LED照明产品中,灯泡型LED灯(LED灯泡)在日本国内的供货量截至2008年度只有极少的数量,但日本灯泡工业会的统计结果显示到2009年度已迅速增长至约400万个。LED照明器具的供货量在2009年12月时也达到了127万台,在普通消费者中已被公认为白炽灯泡的替代品。

  日本各行业及企业利用电视广告等手段,对LED照明产品在环保及节能上比现有照明更为出色的优点展开了积极宣传。日本政府也从2010年4月开始实施利用环保积分半价购买LED灯泡的“绿色家电环保积分普及促进业务”,对普通消费者而言,以LED灯泡为主的LED照明产品已开始成为生活中的一部分。

  除了面向普通消费者的普及促进业务之外,日本政府还对企业实施了“促进低碳型产业在国内立足”的措施。对具有最先进技术的、将来有望增长的锂离子充电电池及LED照明等环保节能产业进行支援,尝试创造绿色就业机会。

  电气用品安全法(PSE)未适用

  不过,LED照明产品越是走入人们的生活就越突出了一个问题。这就是电气用品安全法对LED照明并不适用。另外,在新涉足LED照明领域的企业源源不断的背景下,还出现了不具备电气用品安全法的知识就直接销售LED照明产品的现象。这些企业应该明白,LED照明即使未成为电气用品安全法的对象,当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重大产品事故时,企业在日本还是会受到消费用品安全法及制造物责任法(PL法)的追究。

  目前正被大力普及的、并逐渐走入普通家庭生活的LED灯泡,以及公共机关、工厂及便利店等导入的荧光灯型LED等并不适用电气用品安全法。因此,LED灯泡及荧光灯型LED等产品在使用安全性上没有法律规定,而是由销售产品的各个企业来自行保证。结果普通家庭及企业等使用的现有照明器具产品上印有表示达到了电气用品安全法要求的“PSE标志”,而正在销售的、家电商场中随处可见的LED灯泡却未印有PSE标志。

  由于安全性得到确认,所以在电气安全环境研究所经过符合性检验的LED灯泡标示有S-JET认证标志。

  以S标志安全认证来代替

  电气用品安全法原本是指对电气用品的安全保证做出界定的法律。该法律的目的是:在对电气用品的制造及销售等进行管控的同时,促进民间企业自主开展与电气用品安全性相关的活动,由此来防止电气用品发生危险及损害。

  但是,由于电气用品安全法并不适用于LED照明产品,因此目前的问题并不是“不带”,而是“无法带”PSE标志。所以,在松下、东芝照明技术及夏普等大型企业销售的LED灯泡上,印着的是通过了财团法人日本电气安全环境研究所(以下称JET)等民间第三方机构的安全认证制度的“S标志认证”。 不过,“S标志认证”未被通过为一项法律。JET的网站介绍,S标志认证具有以下特点:

  1. 面向想要在电气产品等方面获得安全性确认及认证的客户提供服务。

  2. 除了制造企业等的安全保证外,还通过标示S-JET认证标志,客观且公正地证明产品符合试验标准。

  3. 标示S-JET标志的产品由第三方机构证明符合试验标准等,使消费者的信任感得到增强。

  现有照明与LED照明有何不同?

  LED灯泡及荧光灯型LED尽管被用于替代现有的灯泡及荧光灯,但又为何不包含在PSE标记的适用对象中呢?这是因为LED灯泡及荧光灯型LED中的光源LED芯片,其亮灯原理及构造与白炽灯及荧光灯不同,目前未被电气用品安全法指定为规定对象品种,因此不能标示PSE标志。 日本经济产业省也承认:“电气用品安全法是根据每个品种来指定规定对象的,因此在新产品上市后,有时不得不追加规定。”

  目前只通过第三方认证来确认安全性

  PSE标志及S标志的认证机构JET认为,LED照明产品“即便不是电气用品安全法规定的对象品种,产品供应者也需要进行‘安全性的确认’”,因此根据JET设定的安全标准,通过“S-JET认证服务”及“委托试验服务”,开始实施是否符合标准的确认。除了这种认证机构的符合确认之外,日本国内大型企业还依据电气用品安全法的技术标准,各自在公司内部实施试验,在确认安全性之后向市场供货。

  如上所述,松下、东芝照明技术及夏普等就在LED灯泡上标示了“S标志认证”。但需要注意的是,S标志认证只不过是民间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的认证。

  LED照明产品在得到推广的同时却没有相关的标准及法规约束,因此有人担心在错误的理解下出现粗劣的产品。这样的话,好不容易获得“公民权”的LED照明产品就会形象大损,甚至失去市场。

  在对安全性认证的错误认识下,也有经营LED照明产品的部分企业在其网站上刊登了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解的商品介绍。

  下面来介绍其中的两例。

  事例1

  ——作为商品的特点,强调“带PSE标志”或“已取得PSE认证”。

  ——宣称可在利用辉光启动器式及快速启动式荧光灯的照明器具上,直接安装LED照明产品使用(这时为荧光灯型LED)。

  事例2

  ——宣称在业内首次取得PSE标志。

  ——对取得PSE标志的过程解释为,“虽为PSE对象以外的LED荧光灯,但还是着手展开了取得PSE标志的工作。(中间省略)通过第三方机构证明具有高安全性”。

  像上述这样,在网站上表示“已取得PSE标志”的企业不在少数。仔细看一下内容便可发现,其实并不是整个LED照明产品标示了PSE标志。只是对包含在电气用品安全法指定电气用品中的“直流电源装置”标示了PSE标志。指的并不是整个灯管。另外,描述方法也有问题。PSE标志是标示义务,以“取得”来描述是错误的。

  也有企业在钻法律的空子

  对于在错误认识下进行的“已取得PSE标志”的描述,买方只有在充分理解内容的基础上,判断该企业是否具有电气用品知识,是否曲解了电气用安全法。结果成了买方自已的责任。

  在PSE标志的标示义务上,电气用品安全法第10条“标示”中的部分内容为:申报企业在履行了②及③项义务时,可利用省令对相应电气用品规定的方式进行标示。除上述情况以外,任何人不准在电气用品上进行这些标示或与之混淆的标示。如上所述,LED灯泡及荧光灯型LED在电气用品安全法中未进行规定。假如在LED照明器具上标示了PSE标志,就很可能被视为违法行为。

  PSE标志指定电气用品在◇内标示PSE,非指定电气用品的电气用品在○内标示PSE

  不过,对PSE标志进行标示的企业中,有的以LED照明产品不属于电气用品安全法第10条所说的“电气用品”为由,提出了即使标示也不违法的主张。这些企业没有受到任何处罚,所以一直在泰然地标示PSE标志。所以企业中的确存在着曲解法律,钻法律条文空子的企业。为此,日本经济产业省对这些企业提出了订正广告内容的要求。

  仅直流电源装置部分标示PSE标志

  在目前的机制下,LED照明产品中能够标示PSE标志的最多只有向LED芯片供给电源的直流电源装置部分。因此,如果只是对电源部分标示PSE标志的话就没有问题。直流电源装置(AC适配器)是捆绑的附属品,因此单独来看属于PSE的对象品种。

  这里以“标示”而非“取得”对PSE标志进行说明。因为法律上规定为标示义务,所以不应该用“取得”来描述。

  电源部分在单独对外销售时,按照法律规定,必须作为指定电气用品经过登记检验机构的符合性检验,合格之后,在◇标记内标示PSE标志。日本经济产业省提醒注意,如果违反这一规定,将会受到处罚。

  日本经济产业省对电气用品安全法的非规定对象做出了说明:电气用品安全法的对象电气用品是指,在通过插入普通家庭等的插座来接受电力供给的电气产品中,由法规指定的产品。虽然AC适配器被指定为电气用品,但通过该AC适配器接受直流电源供给的产品不是规定对象。

  因此,当目前正在经营LED照明产品的企业标示PSE标志,对产品安全性进行说明时,可视为销售企业是在向购买方说明只对电源(AC适配器)标示了PSE标志。

  日本经济产业省全力展开行动

  为了应对LED照明产品出现的上述状况,日本经济产业省表示,“将把非指定电气用品的电气用品作为新的规定对象,为防止事故于未然,对省令进行修订”,预定在2010年度内对政省令进行修订。已于2010年5月基本确定了照明产品相关规定范围的内容:“除了LED照明之外,还将以包括有机EL照明等新一代照明在内的、具有电子发光体的灯泡型灯管及照明器具为对象”(日本经济产业省)。预定在公布后于2011年度内实行。大型企业等为了能够在公布后立即符合要求,已开始暗中进行准备。

  虽然规定的产品是“电子发光体灯管”以及“其他电子发光体照明器具”,但具体条文目前还在制定之中,因此这些名称都只是暂称。其中,“电子发光体灯管”将LED灯泡列为了对象,而“其他电子发光体照明器具”则将天花板嵌入式LED照明器具、基础照明使用的天花板嵌入式LED照明,以及利用整个天花板表面进行照明的有机EDL照明列为了对象。

  在技术标准的概要方面,使用与现有电气产品通用的技术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就LED照明的个别要 求事项修订了有关技术标准的省令并进行了添加。

  PSE制度的建立有助于LED照明产业的发展

  LED照明是过渡期的产品,而且与PSE标志相关的法律也未建立起来,因此企业对产品进行说明的方法还存在问题,在PSE标志方面出现了解释混乱的现象。今后要想使该产业持续获得发展,重要的一点是各企业需要对“安全性”进行充分考虑。

  在日本国内,日本经济产业省正努力将LED照明产品相关标准纳入电气用品安全法的规定范围,而且世界各国也在制定与LED相关的标准及规定。通过建立可让消费者放心购买、使用LED照明产品的制度,LED照明产业有望获得更大的发展。

  三、中国LED望“标”兴叹,还是退而织“标”?

  作为中国LED产业一支独特的晴雨表,“十城万盏”工程将我国LED产业的标准现状所遇到的问题也突出的显现出来。而作为“十城万盏”工程中的核心力量——LED企业,对于中国的LED标准现状与规划的认识,直接关系到标准的制定和实行的含金量。因此,在产业中博弈良久的LED企业,对于LED标准的关注和了解,也应该跟上产业的脚步。

  有了对于产业标准的系统认知,地方政府和LED企业在标准的进程中,才会有更多的收获。

  我国的国家技术管理标准体制

  工信部科技司:标准的规划、立项计划和行业标准的批准、发布,同时负责与其他部门、国标委的沟通对接;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经费。

  工信部电子司:提出电子信息领域国家标准、电子行业标准的立项需求;组织标准立项申请、管理标准制定过程、审查标准批报资料、组织标准复审;提出组建标准化组织建议等。

  LED及其应用的技术标准体系

  LED产业及其应用产品标准化是一项跨学科的复杂系统工程,如半导体照明,覆盖了半导体芯片、封装、照明半导体产品和照明系统等开发、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既不同于一般的电子元器件类产品,也不同于传统的照明光源灯具。

  标准化对象:以产业链上各个环节的产品为主线,兼顾与之相关的各种材料、设备。

  标准的层次与分类:一般为推荐性标准,包括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基础标准等,可以有管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多种层次。

  标准的协调:部门间协调、标准化组织间协调、与其他行业和产业的标准体系间协调,避免重复、矛盾。

  标准的现状与工作建议

  我国自2005年来,有很多部委、标委会和地方质监部门都开展了相关标准制定工作。目前已制定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四十余项,地方标准二十余项。

  相关标准化组织:

  1、工信部半导体照明工作组:在半导体照明专业技术领域内从事材料、芯片、器件、模块/组建和部分应用产品的标准化工作。

  2、TC224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C1电光源及其附件分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SC2灯具分技术委员会照明灯具。

  3、其它:采光照明标准技术委员会(建设部):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4、中国煤炭工业协会:LED矿灯。

  四、江西省晶和照明受益LED标准化战略

  不久前,江西省晶和照明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国家质量认证中心CQC审厂认证,成为江西第一批通过CQC认证的LED灯具企业。这标志着公司在LED行业已经处于领先地位,有了更大的发展机遇。

  标准化战略给企业带来大利润

  2010年,晶和照明公司牵头起草了江西省《LED路灯》、《LED照明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等四项地方标准,同时参与了江西省《LED日光灯》、《LED球泡灯》等地方标准的编订。2011年9月,由晶和照明牵头,联合晶能光电、华东交大、江西省电子信息检测院等4家单位起草的《室内照明LED筒灯》,《LED PAR灯》《室内照明LED方形灯》、《太阳能LED路灯》等四项LED江西省推荐性地方标准草案,正公开向社会及同行征求意见和建议。此四项标准的出台将进一步丰富我省LED地方标准体系,将与之前晶和照明牵头编订的《LED路灯》等六项地方标准共同成为江西省LED地方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给我省LED产业的有序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随着晶和照明公司LED灯具产品品质技术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已经完全符合国际同行业标准,生产技术保持领先。近几年来,公司产品顺利通过国内、国际标准化质量认证。不久前,晶和照明顺利通过中国国家质量认证中心CQC审厂认证,成为第一批通过CQC认证的LED灯具企业。2010年至2011年期间,公司LED路灯、隧道灯、灯管、球泡灯、方形灯等产品陆续通过欧盟CE 标准认证,以及美洲UL认证。公司产品不仅符合国内产品安全和EMC认证标准,更达到了国际同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公司产品顺利进入到国际市场,并进一步扩大销售,走向全球化。标准化工作给企业生产销售带来的巨大利润,让企业对标准化更为重视。去年,晶和公司获得南昌市“2010年度标准化先进企业”,公司多名研发管理人员,获得标准化建设优秀个人荣誉,并向省市标准化人才库推荐中高级工程师两名,以及城市照明专家六名,“六个一”工程专家四名,有效推动了LED行业标准化体系人才的队伍建设。

  五、叶寅夫:LED产业被南韩超越!应加速立法照明标准及补贴

  日前中国宣布进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南韩也提拨经费补贴民间消费LED照明,亿光(2393-TW)董事长叶寅夫今(16)日表示,台湾LED照明标准制定落后,LED产业产值市占也被南韩赶过,应加速订定法规并启动消费者补助。

  叶寅夫指出,台湾是最早推出路灯标准的国家,但近来LED产品及系统停滞不前,台湾消费者在选定LED照明产品时无国家标章可循,产品良莠不齐,现在不仅落后美日韩,中国也开始急起直追,台湾应加速订定LED照明产品品质认证来淘汰品质差的LED产品,增加消费者购买信心。

  据了解,竞争对手国南韩早在2009年将LED纳入产业认证照明标准,至今持续辅导国内中小企业通过认证。南韩正在推广「LED照明普及方案」,自今(2011)年至2015年要提拨高达1亿美元进行民间消费LED照明补贴,另外,以「扩大能源管理公司的低息融资金额」、「延长LED照明投资免税时限」等策略鼓励企业换装LED照明设备,预计在2020年实现公共事业机构100%LED照明,全国LED照明普及率达60%。

  而中国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预计至明(2012)年止,50个城市试点万盏计划,总计推动200万盏LED公共照明,至2015年止市场渗透率达30%,另外也进行一般民众LED补贴政策。

  LED 台厂市占仅19% 韩厂利用韩元贬幅大抢国际订单

  叶寅夫指出,台湾不只LED使用推动落后,LED产值也面临衰退,台湾LED封装市占率由仅次于日本的世界第二名,被南韩超越滑落一名,目前总市占仅19%,输给南韩的24%。就需求面而言,市场上TV背光需求降低,近日来韩元贬值幅度又大于新台币大抢国际订单,台湾LED产业艰钜。

  欧美日大厂以专利做为竞争手段 亿光举发专利无效反击

  另外,叶寅夫也表示,台湾LED产业面临专利问题,目前欧、美、日国际大厂皆建构全球专利权网络,以专利做为竞争手段,虽亿光电子已陆续举发专利无效来捍卫权益,不过也呼吁政府积极加快脚步捍卫台湾LED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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